產後護理之家3性質

你知道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室內工作人員不只有護理師 還有保母 嗎?前者是醫療人員,後者是托育人員。
 
產後護理之家因兼含3種性質,因此發生爭議時在 #中央 和 #地方,各機關間時常會互相推卸責任。
 
照護機關說:「這是兒少問題」
社福機關說:「這是醫療問題」
 
而機關推卸責任的後果是,沒有機關願意主動負責,無良業者繼續爽爽的錢繼續賺,廣告繼續打,招攬生意的時候用集團或醫療人員名義大肆宣傳,發生糾紛的時候集團和負責人卻經常不用負責。
 
產後護理之家的育嬰室,到底歸誰管?我們至今仍搞不清楚!
►在中央主管機關是 #衛福部社家署? 或 #衛生福利部照護司?
►在地方主管機關是 #社會局 或 #衛生局?
 
請不要跟我們說「有兒少法了啊!幹嘛還要專法!」
親愛的政府機關和政治人物,遇到爭議的時候民法內幾乎都可以找到請求權基礎!
 
難道台灣只需要一部民法走天下?
況且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室到底算不算兒少機構?歸不歸兒少法管?這些我們通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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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照護司對於產後護理之家製作的產後護理之家懶人包下載連結:https://dep.mohw.gov.tw/DONAHC/cp-4618-50075-104.html
 
#產後護理之家 #托嬰中心 #幼兒園 #兒少法 #兒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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